2024烏克蘭接孩全記錄-2

106年單身的Y姐姐委託弟弟和弟媳,用弟弟的精子在烏克蘭借卵、代孕成功生了雙胞胎,僅口頭約定事後再讓Y姐姐收養,但沒想到雙胞胎回到台灣且報戶口之後,弟弟竟然反悔,於是Y姐姐告上法院,卻因為兩造沒有收養契約造成Y姐姐敗訴連連。

極度渴望孩子的她,112年透過協會的幫忙,在烏克蘭成功透過代理孕母,生下“法律上屬於Y姐姐”的孩子,出生證明上面Y姐姐是孩子的生母。

理事長抱Y姐姐的代孕孩子

Y姐姐從30多歲就渴望孩子,如今已60歲了終成人母,一看到孩子立刻喜極而泣。

110年內政部發函表示:台灣人與烏克蘭人結婚生下的孩子適用「涉外民事法」,屬於「婚生子女」毋庸認領,歡迎預約參加代孕分享會一起來讀公文。